从广播到电视、从手机到卫星……无线电频谱是基础性、稀缺性战略资源,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“无形动脉”,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“电磁屏障”。能否高效、有序、安全地利用无线电,直接关乎经济社会发展、国家安全稳定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与成效。
1月19日,《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作为我省无线电管理领域一次重要的制度升级,此次修法既紧扣行政法规导向,又立足江苏产业实际与区域特色,致力于以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治理难题、赋能产业升级,鲜明体现了以法治护航电波秩序、助力高质量发展的立法导向。
本轮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,具有深刻的现实必要性与时代紧迫性。
从宏观战略看,这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、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。地方立法通过加强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统筹规划,优化频谱资源配置机制,提升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使用效益,推动国家战略与地方产业布局深度融合,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撑。
从管理实践看,这是弥补制度短板、提升治理效能的迫切需要。地方立法进一步细化上位法、固化改革成果、明确权责归属、延伸管理触角,着力构建权责清晰、协同高效、覆盖全面的无线电管理体系,切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从安全形势看,这是筑牢安全防线、维护空中秩序的关键举措。地方立法强化对重要频率的保护性监测、提升对非法信号的阻断能力、完善应急保障体系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,旨在织密法治防护网,守护空中电波秩序,捍卫公共利益与国家电磁安全。
纵观修订草案,体现地方智慧,突出创新引领:
一是体制机制更趋清晰与下沉。修订草案明确省、市、县三级管理职责,要求市、县政府确定协助部门,着力破解基层管理“缺位”问题,确保管理链条完整畅通。同时,推动长三角监管联动与重大活动联合保障,契合一体化发展战略,为区域电磁空间协同治理树立典范。
二是资源配置更加强调精准与高效。修订草案注重科学编制频率使用规划,明确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作为支持重点,拓展人工智能、车联网等应用场景。频率共享、回收、重耕等市场化与行政化手段并举,旨在激活“沉睡”资源,提升频谱利用整体效益,推动频谱管理从“粗放分配”向“精细运营”转型。
三是监管模式兼顾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。面对“黑广播”“伪基站”、无人机干扰等安全隐患,修订草案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:一方面划定红线,加强对重要频率的保护性监测,明确对非法频率可采取技术阻断,并补充对基层高频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,提升监管威慑力;另一方面固化江苏重大活动无线电安保经验,明确与广电、民航、铁路等部门的协作机制,实现重点时期、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制度化长效化。
四是治理维度拓展社会协同与产业融合。修订草案专章规定“促进发展”,体现立法从“管理法”向“发展促进法”的转型。不仅支持科研机构、高校、企业开展无线电基础与前沿研究,鼓励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业务开发应用,还明确拓展频谱在人工智能、先进通信、工业互联网、车联网、低空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场景,精准对接江苏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需求。
通信无界,法治有方。无线电地方立法是顺应技术演进与产业变革的制度创新,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在地方的生动实践。通过明晰权责体系、优化资源配置、创新监管方式、拓展治理格局,为频谱这一“无形财富”的保值增值铺设了法治轨道。法治之纲既张,电波之脉必将更加安全、有序、澎湃地涌动,持续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“频谱动能”。















